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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仲裁委员会送达地址确认书(个人)范本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阅读964次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仲裁法律文书,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 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仲裁全部程序;

3、 仲裁程序进行前或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委员会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 如果提供的地址不正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受送达人本人或是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 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签收仲裁文书。

当事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委托

收人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邮编


地址


当事人确认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泉州仲裁委员会送达地址确认书(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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