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泉仲字(346)号
发布时间:2023-12-19
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南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童华楚: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汉金与被申请人江苏南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童华楚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3]泉仲字346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指南,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前述期满后10日。你方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翌日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2月8日15:00在本会住所地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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