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汐柠(350524199412054021):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福州君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林汐柠合同纠纷(案号:[2023]泉仲字34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清单、仲裁指南,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2023年10月26日)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2023年11月6日)。你方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7日9点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本会将于2023年11月29日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