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

[2023]泉仲字(211)号

发布时间:2023-09-04

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文龙(公民身份号码360733198808272759):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翠红与被申请人王文龙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为[2023]泉仲字21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指南、选定仲裁员函等材料,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会将于2023年10月20日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于2023年10月23日前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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