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

[2022]泉仲字(290)号

发布时间:2023-01-16

王志超[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9410250014]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陈永强与被申请人王志超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泉仲字2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附件、仲裁指南,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2023年1月31日)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2023年2月10日)。本会将于2022年2月13日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应于2023年2月21日前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2月27日9:00日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泉州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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