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

[2021]泉仲字(457)号

发布时间:2022-05-09

陈少华(350582199108248554)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梁晓纯与被申请人陈少华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21]泉仲字457号)。因疫情防控需要,现依法向你方重新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等本案相关仲裁材料,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2022年7月8日)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2022年7月139:30在本会开庭审理。本会将于2022年7月27日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关于泉仲|仲裁动态|仲裁指南|仲裁研究|资料集锦|仲裁员|开庭公告|鉴定机构名录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82号9层西区、10层东区
立案处电话:+86-595-22518906;秘书一处电话:+86-595-22518916;秘书二处:+86-595-22518949;办公室电话:+86-595-22518926
版权所有© 2020 泉州仲裁委员会 备案号:闽ICP备05032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