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华(350582199108248554):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梁晓纯与被申请人陈少华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21]泉仲字457号)。因疫情防控需要,现依法向你方重新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等本案相关仲裁材料,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2022年7月8日)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7月13日9:30在本会开庭审理。本会将于2022年7月27日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