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

[2025]泉仲字(626)号

发布时间:2025-12-12
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良岩:
本会受理申请人泉州市博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良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5]泉仲字62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仲裁指南、仲裁员名册,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前述期满后10日。你们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翌日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26年2月9日14:30在本会住所地第1仲裁庭开庭审理。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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