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

[2021]泉仲字(143)号

发布时间:2021-06-25

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黄剑伟(公民身份号码3505321198609160851):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莆田市鼎信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黄剑伟运输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1〕泉仲字14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指南,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2021年8月24日)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2021年9月8日。本会将于2021年9月9日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2021年9月16日前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本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关于泉仲|仲裁动态|仲裁指南|仲裁研究|资料集锦|仲裁员|开庭公告|鉴定机构名录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82号9层西区、10层东区
立案处电话:+86-595-22518906;秘书一处电话:+86-595-22518916;秘书二处:+86-595-22518949;办公室电话:+86-595-22518926
版权所有© 2020 泉州仲裁委员会 备案号:闽ICP备05032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