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陈春宁(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501220010):
陈连素(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711055447):
本会受理申请人黄银池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泉仲南字82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选定仲裁员函、仲裁指南等,请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会南安分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次日,本会将依《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于5日内来南安分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2月25日9时在南安分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
泉 州 仲 裁 委 员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分会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新华街168号市武装部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595-8639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