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委员会系由泉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设立组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专门仲裁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
权益纠纷的法律服务机构,本会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公正
的理念,坚持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业绩连续多年保持
在全国近300家仲裁机构前50名内。现因仲裁事业发展需要,
特向社会诚聘高素质人才,欢迎有志于仲裁领域一展身手的青
年才俊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本部仲裁秘书3名(男性至少1名),工作地点为
泉州市区。
2.招聘岗位:惠安分会仲裁秘书2名,(男性至少1名),工作
地点为惠安仲裁分会基层一线服务点。
3.招聘岗位:安溪分会仲裁秘书2名,(男性至少1名),工作
地点为安溪仲裁分会基层一线服务点。
4.招聘岗位:德化分会仲裁秘书2名,(男性至少1名),工作
地点为德化仲裁分会基层一线服务点。
报名应聘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1-6个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
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
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
合作意识;
4.个人征信情况良好,未曾受过行业处分、纪律处分、行政处
罚等;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够
及时有效处理各类事务,有扎实文学功底和写作能力;
6.通过英语6级考试、通过计算机1级考试,熟悉计算机办公软
件的操作运用,文字录入在每分钟80个字以上;
7.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笔试、面试分数各
加5分。
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
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聘用后即构成回
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参照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3个月试用期→签订合
同→完成1年培训期→转正;工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奖励性
绩效+五险一金+年终奖+带薪年假+工会福利。
三、报名
1.在本会官方网站使用本人实名制手机号码注册报名并填写表
格,并将简历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报
名岗位,例:张XX+仲裁本部、林XX+惠安分会)。链接如下:
http://www.qzac.org.cn/Secretary/Secretary_Info.aspx
温馨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本会本次招聘公告
内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
,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7:00。
四、招聘流程
网站报名→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背景调查→
体检→试用→签订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518926
邮箱:qzac@163.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82号泉州晚报大厦10层
东区
邮编:362000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