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泉州仲裁委员会关于编制
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仲裁委员会委托司法鉴定工作,适应仲裁工作需要,我会将编制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册范围
1.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
2.工程造价、工程质量(需要同时具备出具修复方案资质)、工程设计、测绘类鉴定机构;
3.会计审计、产品质量类鉴定机构;
4.环境检测鉴定;
5.其它专业技术鉴定、检验机构。
二、报名条件
1.泉州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会计审计、测绘类、会计审计鉴定机构可申请入册,异地(省内)此类机构在我市辖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应以资质证书的主体申请入册;
2.福建省内的物证、声像资料、工程质量、工程设计、环境检测类鉴定机构可申请入册;
3.中国大陆境内产品质量、其它专业技术鉴定、检验机构可申请入册;
4.取得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评定的从事相关业务所需的资质。
5.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
6.自愿接受本会司法委托,服从本会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义务的。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机构及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2.办公场所证明;
3.2022-2024年经营情况,主要业绩;
4.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对机构提交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及无违规情况的证明;
5.受理委托鉴定的收费标准。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本会官网中报名,报名链接如下:http://qzac.org.cn/Appraisal/AccreditingBodies_Online_Info.aspx (温馨提示:首次注册的填写密码即为之后修改资料的登录密码),填写完毕后可自行下载《泉州仲裁委员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入册申请表》进行资料补充后并打印盖章。将有关附件材料一并扫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本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请邮寄至本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qzac@163.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82号泉州晚报大厦10层东区仲裁委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5-22518926。